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组织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8-24 阅读8313次 发布者:党办

823日上午,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分学部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会议并组织全体教师签订了《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建设,塑造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教师良好形象,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执行校长蒲文猛同志以及各学部分管领导代表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了责任书。

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上,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与奖惩”两部分,主要对教师在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自律、廉洁从教、重视访谈、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违反师德师风现象,责任书规定建立责任追究制,视其违反师德师风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部分处理。

从今年以来,我校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校园里大力营造“立师德、正师风、铸师魂”的良好氛围,倡导“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德行为准则。此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悉心育人的责任意识,对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学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附: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为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全体教师签订如下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依法执教。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积极进取,认真备好、上好每堂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不无故缺课。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法,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任何一个学生。

4.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育活动,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宣传先进文化,自觉抵制歪理邪说,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5.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心理状态,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日中饮酒,不赌博。

6.严格自律。自尊自重,端正教风,恪尽职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工作不敷衍塞责,不弄虚作假。

7.廉洁从教。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和收受钱物,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用品和其他商品,不组织参与面向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及家教,不以教育之便以教谋私。

8.重视访谈。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真诚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因学生原因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

9.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积极钻研业务,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专业素质,传授知识做到科学、系统、准确。

10.团结协作。理解尊重,搞好协作,加强团结,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不做贬低与打击同事、闹不团结等有损教育形象、有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

二.考核办法与奖惩:

1.根据《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学期(学年)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等级。

2.根据《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对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给予师德师风奖。期末绩效考核中设置师德师风奖;毕业升学奖中设置师德师风奖。

3.教师节,评选一批师德优秀教师或师德标兵。

4.对有违师德师风的教师,在个人年终考核、晋职聘用、评先选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进行严肃处理。

5.每学期对全校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满意度测评。由党办和学部共同负责实施。

6.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上课无故缺席,酒后上课,上课打接电话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7.对有违师德师风的教师,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视其违反师德师风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⑴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⑵经济处罚。根据《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对有违师德师风的教师视其违反师德师风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分为扣发月奖励性绩效、扣发月基础性绩效、扣发期末奖励性绩效、扣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全部或部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由党办存档),教师自存一份。

 

甲方: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   乙方:教师

 

校长(签字或盖章) :

                                   教师(签字):

学部第一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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